教务处[2023] 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
项目立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高高校思政建设下的实践教学质量,鼓励学生主动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社会调研的能力,特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项目立项、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全日制在读学生。有未结项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项目。
2.申报办法: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工作。项目主题根据当今社会发展的最新动向,结合相应的专业及课程拟定,其中学院申报项目中思政类所占比例不低于20%。此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三至十人组成,每个学生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位老师限指导一个项目。有未结项项目的老师不得担任本年度项目的指导老师,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3.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的团队认真填写《湖南女子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同时签订《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2),所有材料胶装成一册。
二、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以往年度未结项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项目。
2.结项要求: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必须提交与项目相关的调研报告或者已发表的论文,并提交项目实施的过程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结项材料胶装顺序为: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相关的调研报告(或论文等)、支撑材料。胶装封面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各项材料提交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学院收集材料并填写《2023年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2023年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5),连同项目材料交教务处。纸质稿材料上交一式一份(纸质档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同时学院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9864289@qq.com,电子版中项目材料命名为“(指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申请表/结题报告)”,如(张三)网民消费心理与行为调查(申请表)。
2.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3.凡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格式及内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立项或结项资格。
4.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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