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59号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从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出发,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联络实习单位,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多种详见的工作预案,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客观评定实习成绩。
二、实习方式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习形式可采用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1.集中实习
毕业实习依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原则上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集中实习,并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同时需履行实习审批手续,提交疫情防控预案。各教学单位应在实习前两周内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计划审批表》(附件2)及疫情防控预案并报教务处审批。实习时间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以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实习前,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2.分散实习
对于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并由家长签字认可,于下学期第一周周五前交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将毕业实习教学大纲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接收函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学院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和培训,通过校友邦平台、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及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身体健康情况。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三、实习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作用,根据现有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将学生安排到实习基地,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学校将对使用率较低的实习基地相应核减实习经费预算安排。
2.各教学单位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全程指导学生实习(每位学生必须有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对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巡回指导记录。
3.各教学单位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校外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各教学单位指导老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沟通,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4.各教学单位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开展实习生全覆盖的防疫教育和培训,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假制度并认真学习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和指导书,强调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等。
5.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实习经费的预算投入,统筹实习经费安排,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实习经费专款专用、凭据报销的原则。
6.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实习的成绩评定,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学校指导老师意见,参照学生实习过程中填写的《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及毕业实习报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7.各教学单位在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审批表、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资料进行归档。
8.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组织专家下到实习单位巡视考察,保障实习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教学单位或实习基地将予以通报。
9.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继续依托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实现线上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实习任务与计划、实习周报表、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均在校友邦平台中设置并提交,并由指导老师在平台完成批阅。校友邦平台重在实习全过程的记录和管理,最终成绩还需由负责老师录入教务系统。
四、其他
1.学生材料报送:
学生应按要求登录校友邦系统进行实习,按照要求撰写周志、实习报告等。学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及《实习鉴定表》(附件5)模板由教务处导入校友邦系统,实习全部结束后,由学生从平台导出打印并装订成册,统一交由学院存档。
2.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推进表
工作时间段 |
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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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阶段(第7学期6至15周) (2021年) |
第6周(10月11日—15日) |
2022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导入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 |
各学院应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实习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
第7周(10月18日—22日) |
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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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周—10周(10月25日—11月12日) |
各学院组织师生进行校友邦平台操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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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周(11月15日—11月19日) |
各学院联系落实毕业实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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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14周(11月22日—12月10日) |
各专业将毕业实习计划(包含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工作安排、应急预案)及毕业实习安排表(附件6)报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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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12月13日—12月17日) |
各学院进行实习动员工作,讲解实习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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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阶段(第8学期1—9周)(2022年) |
第1周—第9周(2月21日—4月22日) |
学生实习阶段,利用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日志、周志和实习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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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总结阶段(第8学期10至12周)(2022年) |
第10—11周(4月25日—5月6日) |
各专业将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成绩汇总表(附件7)报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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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5月9日—5月13日) |
各学院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
3.各教学单位实习负责人如有调整的请上报名单给教务处王美群老师,并加入湖南女子学院实习交流qq群895866154。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2.《湖南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计划审批表》
3.《湖南女子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4.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已导入校友邦系统)
5.《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已导入校友邦系统)
6.湖南女子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及毕业实习安排表
7.湖南女子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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